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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

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2-22      浏览:

各学科、实验中心、办公室:

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、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,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聘任有关要求,结合实际,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范围

1.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全职在岗省直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人员。

2.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《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〔2021〕38 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3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:

(1)本年度退休人员;

(2)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;

(3)各单位(部门)待聘人员;

(4)被纪检、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;

(5)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;

(6)其他违反相关规定,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1.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、承担公共事务、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。教师岗位人员需完成规定的考核积分(绩点)和工作量见下表。

岗位

正高

副高

中级

初级

2023年度积分(绩点)任务

64

56

49

37

2023年公共事务工作量(积分)

12

11

9

7

注:

1)年度积分任务完成不足情况下,可用公共事务工作量冲抵,但不超过年度积分任务的1/3(仅限考核)年度考核贡献积分核算办法见附件1和公共事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2,;

2)助教助研岗教师根据《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新进教师助教助研年度考核办法》(见附件3)执行。

2.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,主要从工作态度、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、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。实验技术岗位人员需完成规定的业绩点任务或年度教辅工作要求。

3.辅导员考核按《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》(试行)(学工部〔2021〕1 号)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
4.管理岗位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,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进行考核。

5.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考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,主要考核其工作进展情况。

三、考核程序要求

1.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名单如下:

组长:孙庆丰、谢志新

成员:罗锡平、张晓春、张付安、李倩、王星、杨胜祥、戴进峰、李路明

2.各学科、实验中心须专门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,考核结果须在学科(专业)、实验中心内部公示(公开),无异议后上报学院。

3.辅导员考核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后,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共同进行考核。

四、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要求

1.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。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,进入“办事大厅”点击“教职工考核”后,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学院。

2.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“尚未提交”水印字样;个人提交后学院考核期间显示“考核审核中”水印字样;个人考核结果经学院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“考核已通过”水印字样。

3.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“考核已通过”水印字样,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校的考核表。

五、考核等级

1.年度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、 “不合格”4 个等级。

2.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%以内。各部门按照1.2倍的名额推荐优秀名单,最终优秀名单由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,推荐人数分配如下:

序号

部门

考核人员数

推荐优秀人数

1

林业工程学科

木材专业

35

6

家具专业

16

3

高分子专业

23

4

2

化学学科

30

5

3

实验中心

12

2

4

院办

6

1

合计

122

21

3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:

(1)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;

(2)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;

(3)专任教师未完成岗位规定业绩点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“基本合格” ;

(4)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1.考核年度内,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,不确定考核等级。

2.考核年度内,新调入人员(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)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合格,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合格(含)以上的(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)原则上定级为合格。工作实绩突出者,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。

3.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。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,应确定为考核合格。

4.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、进修人员按照《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17〕142 号)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。

5.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、援疆、援藏等外派人员须填写学校年度考核表,派入单位应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 意见,学院综合其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派入单位意见,给予评定等级。上述人员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考核单位优秀指标。

6.本年度校内岗位调动的教职工由现所属单位进行考核。借调到校内其他单位的教职工经借调单位做出工作评价后,由学院负责考核。

7.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。

8.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均不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辅导员单列考核,不计入学院考核基数。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、高层次人才、外派人员及借调(用)人员数量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

9.未尽事宜参照学院《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各岗位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》(修订)(附件4)执行。

七、时间及要求

1.系统提交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30日;

2.经学院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,个人考核表须生成“考核已通过”字样后方可打印,纸质版A4,双面打印,一式 2 份,本人签字。各学科、实验中心将个人考核表一式2 份于1月6日交谢秀琴;

3.请各学科、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,严格把关。年度考核要求应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,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,将影响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岗位定级及工资晋升等,责任由个人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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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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